2020年9月17日,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按照《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4500噸鋁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項目環評文件的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工程主要建設內容
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4500噸鋁絲項目,位于銅陵市經開區翠湖三路1368號。項目主要內容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擴建鋁絲生產車間一棟,新增鋁絲生產線一條,年新增鋁絲生產能力4500噸;二是對原有年產15000噸鋁桿項目實施“以新代老”環保改造。
項目名稱:年產4500噸鋁絲項目;
建設單位: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性質:改擴建;
項目環評報告表編制單位:安徽陽益環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環保設計和施工單位: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開工建設時間:2017年11月;
項目調試時間:2018年3月。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位于銅陵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翠湖三路南側,專業從事鋁桿、鋁絲的生產。2007年1月于銅陵市經濟開發區建設年產15000噸電工鋁桿項目,現建有電工鋁桿生產線一條,可實現年產15000噸電工鋁桿的生產能力。
2006年12月,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銅陵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編制了《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5000噸電工鋁桿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07年1月29日,銅陵市環保局于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進行了審批,同意該項目建設;2009年10月26日,銅陵市環保局對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5000噸電工鋁桿項目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2017年10月25日,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4500噸鋁絲項目在銅陵經濟技術開發區經貿發展局備案,并于2018年3月份建成投產,但未履行環評手續;
2019年7月4日,銅陵市生態環境局對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下達了《銅陵市生態環境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銅環責改[2019]24號),責令其鋁絲生產車間立即停產,并對擴建部分補充環評手續;
2019年10月,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安徽陽益環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年產4500噸鋁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2019年11月30日,銅陵經濟技術開發區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局對年產4500噸鋁絲項目予以批復。
2020年5月,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安徽環能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開展年產4500噸鋁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相關工作;同年6月1日-2日,安徽環能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開展了項目環境保護驗收現場監測工作,并在此基礎上編制了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為550萬元,環保投資為29萬元,所占比例為5.27%。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的范圍為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4500噸鋁絲項目環評文件與批復等的相關內容。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與批復的相關內容與實際建設情況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生產用水為循環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無生產廢水產生,產生的廢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銅陵市西湖污水處理廠進一步深化處理。
(二)廢氣
1、本次擴建項目無廢氣產生。
2、原有項目“以新帶老”改造
熔化煙塵和天然氣燃燒廢氣:采用低氮燃燒器,廢氣經集氣罩收集,整改為高溫布袋除塵器+旋風除塵處理后,經15m高1#排氣筒排放。
扒渣粉塵:保溫爐扒渣口加裝集氣罩,扒渣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接入熔化煙塵的高溫布袋除塵器+旋風除塵器處理后,經同一根15m高1#排氣筒排放。
乳化液蒸發油霧:在軋機口設置集氣罩,蒸發油霧收集后經油霧收集器處理后,經15m高2#排氣筒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來源于各類生產設備、風機及水泵等,采取合理布局噪聲源、選用低噪聲設備,加裝減震基礎,廠房隔聲,加裝消聲等措施對噪聲進行綜合治理。
(四)固體廢物
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主要有一般固廢生活垃圾、廢包裝袋和含油抹布以及危險廢物拉絲油桶、離心機過濾殘渣、廢拉絲油、廢機油;其中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進行處置,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由環衛部門集中清運處置,廢包裝袋收集后統一外售。具體固體廢物產生及處置情況見下表: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4500噸鋁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項目環保設施調試效果檢測情況如下: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廢水總排口所測各類污染物排放濃度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要求。
2.廢氣無組織
驗收監測期間,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各監控點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標準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非甲烷總烴廢氣無組織排放各監測點均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限值要求。
3.廢氣有組織
驗收監測期間,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熔鋁和扒渣廢氣排氣筒外排廢氣中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均符合《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6號)相應排放限值要求;蒸發油霧凈化器排氣筒外排廢氣中VOCS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表2標準要求,蒸發油霧凈化器對VOCS的平均去除率為67.9%。
4.廠界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廠界四向連續2日晝間、夜間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標準限值要求。
5.固體廢物
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主要有一般固廢生活垃圾、廢包裝袋和含油抹布以及危險廢物拉絲油桶、離心機過濾殘渣、廢拉絲油、廢機油;其中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進行處置,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由環衛部門集中清運處置,廢包裝袋收集后統一外售。
6.總量控制指標落實情況
銅陵市生態環境局核定的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年排放總量分別為0.061噸和0.09噸;根據本次驗收監測核算顆粒物和VOCS年排放總量分別為0.053噸和0.002噸,滿足銅陵市生態環境局核定的污染物總量排放指標要求。
五、驗收結論
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4500噸鋁絲項目為未批先建項目,建成后接受了銅陵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改正了違法行為,補充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基本按照要求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據安徽環能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4500噸鋁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具備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該項目通過環保竣工驗收。
六、后續要求
1、提高環境保護意識,提升環境管理水平,杜絕環保行為的再次發生。
2、健全環境管理制度,加強對各類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對排放口統一設置規范化標識;
3、規范固體廢物管理,危險廢物須按要求暫存于規范的危險廢物暫存庫,定期對固廢進行處理,危險廢物不得超期處置,建立和完善固體廢物管理制度和臺賬;
4、按照排污許可有關規定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819-2017)要求,定期開展自行檢測。
七、驗收人員信息
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4500噸鋁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會單位有: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安徽環能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及專家共計6名代表(具體名單附后)。
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銅陵堅益鋁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4500噸鋁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9.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