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0年12月19日,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依據《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工程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名稱: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
建設單位: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技改;
項目環評報告表編制單位:安徽中禹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主要建設內容:保留現有靜電除塵器+兩套脫硫塔(串聯),在脫硫塔后新增濕式靜電除塵除霧器、SCR 脫硝和煙氣消白等環保設施,以確保燒結煙氣達到超低排放要求;
項目環保設施設計和施工單位:北京慧普環境保護有限公司;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9年6月,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在銅陵市郊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
2019年6月,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中禹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2019年7月15日,銅陵市生態環境局以銅環評〔2019〕4號《關于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的函》批準項目建設;
2019年7月,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開工建設;
2020年9月項目全部建成并投入調試;
2020年11月,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環能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開展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相關工作;同年12月4-5日,安徽環能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開展了項目環境保護驗收現場監測工作,并在此基礎上編制了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
(三)投資情況
項目設計投資11026萬元,實際總投資為12000萬元,均為環保投資。
(四)驗收范圍
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環評文件全部內容。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項目建設內容與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內容一致,項目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氣
燒結廠燒結機機頭煙氣處理系統,保留原有靜電除塵器+兩套脫硫塔(串聯),在脫硫塔后新增濕式靜電除塵除霧器、SCR脫硝和煙氣消白等環保設施,以確保燒結煙氣達到超低排放要求。
2、廢水
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不增加定員,不增加生活污水;風機設備間接冷卻水,用后僅水溫升高,經燒結現有凈環水處理系統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
3、噪聲
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高噪聲設備為風機、循環水泵、冷卻塔等,單臺設備噪聲源強為80-100dB(A),主要采取設備減振、消音、隔聲等措施,并在廠區內部設置了一定規模的綠化等方法對噪聲進行綜合治理。
4、固體廢物
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固體廢物為新增除塵灰;項目除塵灰暫存依托廠內原有除塵灰暫存場所;除塵灰收集后作為原料回用于燒結生產系統,不外售。
廢脫硝催化劑為本項目新增固體廢物,屬于危險廢物,危廢代碼為:HW50 261-173-50,每三年產生一次,約200立方/次,現階段未產生,產生后將臨時貯存于公司原有危險廢物暫存庫,集中交生產廠家回收利用或交由有資質的處置單位進行合法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該項目環保設施調試效果監測情況如下:
(一)有組織排放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燒結系統燒結機頭廢氣總排口外排廢氣滿足《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規定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分別不高于10、35、50mg/m3的要求;氟化物排放滿足《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2-2012)表3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新改擴項目氨的二級排放標準要求。
(二)廢氣無組織排放
驗收監測期間,燒結車間顆粒物廢氣無組織排放滿足《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2-2012)中表3特別排放濃度限值要求;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廠界廢氣無組織排放顆粒物、SO2、NOX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氨無組織排放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
(三)廠界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廠界各向晝、夜間間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標準要求。
(四)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處理設施處理效率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計算,驗收監測期間,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處理系統對顆粒物、SO2和NOX的去除率分別達到87.8%、99.9%和85.2%,其中SO2和NOX滿足項目設計的脫硝效率80%、脫硫效率98%的要求;因進口設置在燒結機配套的靜電除塵器之后,因此綜合除塵效率無法計算。
(五)總量控制指標
依據本次驗收監測結果,按照年運行7920小時核算,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實施后燒結系統機頭顆粒物、SO2和NOX排放總量分別為14.82噸/年、9.73噸/年和184.94噸/年,均滿足原銅陵市環保局下達的總量指標要求。
(六)項目實施效益
根據《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2×126m2新型燒結機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未實施前顆粒物、SO2和NOX排放總量分別為200.6噸/年、569.4噸/年和1238.6噸/年。依據本次驗收監測結果,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實施后顆粒物、SO2和NOX排放總量分別為14.82噸/年、9.73噸/年和184.94噸/年,因此本項目的實施,實現顆粒物、SO2和NOX分別減排185.78噸/年、559.67噸/年和1053.66噸/年。
五、驗收結論
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履行了相關環境保護管理程序,項目嚴格安裝有關標準及設計要求落實了相應污染防治設施及措施,項目實施后,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且減排效果明顯,項目具備竣工環保驗收條件,驗收合格。
六、后續要求
(一)健全環境管理制度,加強超低排放技改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持續穩定達標排放;
(二)按照排污許可有關規定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819-2017)要求,定期開展自行檢測。
七、驗收人員信息
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燒結系統機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會單位有: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項目環保設施設計和施工單位、安徽環能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及專家共計9名代表。
驗收組組長:
銅陵市富鑫鋼鐵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富鑫燒結機頭超低排放技改項目驗收報告表(12.1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