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1日,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攪拌站搬遷臨時過渡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項目環評文件的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工程主要建設內容
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攪拌站搬遷臨時過渡項目,位于銅陵市義安區鐘鳴鎮鲇魚山路,占地面積17918平方米,建有年產5萬噸瀝青混凝土攪拌站及其配套設施。
項目名稱:瀝青攪拌站搬遷臨時過渡項目;
建設單位: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遷建);
工程環評編制單位:南京大學環境規劃設計研究院股份公司;
環保設計和施工單位:馬鞍山屹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規模:占地面積17918m2;
項目開工建設時間:2019年10月;
項目調試時間:2020年3月。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9年10月,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南京大學環境規劃設計研究院股份公司編制了《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攪拌站搬遷臨時過渡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9年11月6日,銅陵市義安區生態環境分局以義環評〔2019〕40號“關于瀝青攪拌站搬遷臨時過渡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的函”對該報告表予以批復。
2019年10月項目開工建設,2020年3月項目建成并投入試運行;
2020年4月,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安徽環能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開展瀝青攪拌站搬遷臨時過渡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相關工作;同月21日-22日,安徽國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了項目環境保護驗收現場監測工作;在此基礎上安徽環能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為2300萬元,環保投資為60萬元,所占比例為2.6%。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的范圍為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攪拌站搬遷臨時過渡項目環評文件及審批意見規定的相關內容。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意見要求與實際建設情況無重大變動。主要變化為環評文件中要求原料倉設置頂棚、四周密閉,實際建設中根據生產作業的需要改為設置頂棚、三周密閉鏟車作業處不進行密閉,增設水霧噴淋降低粉塵的無組織排放。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地面沖洗水和初期雨水,其中生活污水經化糞池簡易處理后用于廠區綠化和周邊農業種植。地面沖洗水和初期雨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用于城區灑水抑塵不外排。
(二)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骨料、粉料預處理過程產生的粉塵,瀝青加熱和攪拌混合過程產生的瀝青煙氣、異味氣體,導熱油爐燃燒輕質柴油產生的燃燒廢氣,和堆場、上料無組織粉塵,瀝青油罐無組織呼吸氣等。
(1)粉塵
本項目粉塵廢氣主要來源于烘干滾筒、振動篩、粉料提升機、拌缸和成品倉;對上述工序產生的粉塵,項目采取的治理措施為:集中收集經引風機送入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的排氣筒排放。
(2)瀝青煙氣
本項目生產所需瀝青先通過導熱油爐加熱,再由瀝青泵送入攪拌缸中。因此,在瀝青加熱和混合攪拌工序均會產生瀝青煙氣。采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處理,最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
(3)導熱油爐燃燒廢氣
本項目骨料烘干、瀝青加熱階段均以輕質柴油為燃燒介質,產生的柴油燃燒廢氣,經1根8m高的排氣筒排放。
(4)無組織粉塵
對于原料裝卸、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無組織粉塵,通過限制廠內車輛行駛速度,并對運輸車輛加裝專用的篷布遮蓋,同時在裝卸過程中適當噴水,降低裝卸、運輸過程產生的揚塵。對于堆存過程中產生的無組織粉塵,通過在堆場封閉、加設擋墻、布設噴淋裝置等措施,降低堆場粉塵污染。
(5)瀝青罐呼吸氣
本項目瀝青油罐會產生瀝青煙氣,經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為空壓機、攪拌主機、螺旋輸送機等機械設備以及運輸車輛、鏟車等車輛運行產生的噪聲。
對噪聲采取的控制措施主要有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綠化降噪以及限制車輛通行速度等。
(四)固體廢物
項目固體廢物主要是職工生活垃圾、廢石料、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沉淀池污泥、滴漏瀝青及拌合殘渣、廢機油和廢活性炭。
其中,職工生活垃圾集中交由環衛部門處理,廢機油和廢活性炭收集暫存,待收集到一定量后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廢石料、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沉淀池污泥、滴漏瀝青及拌合殘渣回用于生產。
固體廢物產生及處理處置情況一覽表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攪拌站搬遷臨時過渡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項目環保設施調試效果檢測情況如下:
1.廢氣無組織
項目驗收監測期間,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攪拌站搬遷臨時過渡項目各監控點廢氣無組織排放中顆粒物監測濃度最大值均未超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VOCS監測結果均符合參照《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要求。
2.廢氣有組織
驗收監測期間,YYW-600Y型導熱油爐外排廢氣中顆粒物、SO2、NOX和煙氣黑度監測結果均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中燃油鍋爐限值要求;瀝青廢氣處理設施出口外排廢氣中瀝青煙和苯并(a)芘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滿足參照執行的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1/933-2015)表2中二級排放標準;瀝青廢氣處理設施出口外排廢氣中VOCS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滿足參照執行《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干燥廢氣布袋除塵器出口廢氣中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綜合治理方案》規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瀝青廢氣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對瀝青廢氣中的VOCS處理效率達到41.9%。
3.廠界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攪拌站搬遷臨時過渡項目廠界各向晝間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區標準限值要求。
4.固體廢物
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攪拌站搬遷臨時過渡項目固體廢物主要是職工生活垃圾、廢石料、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沉淀池污泥、滴漏瀝青及拌合殘渣、廢機油和廢活性炭。其中,職工生活垃圾集中交由環衛部門處理,廢機油和廢活性炭收集暫存,待收集到一定量后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廢石料、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沉淀池污泥、滴漏瀝青及拌合殘渣回用于生產。
五、驗收結論
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攪拌站搬遷臨時過渡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基本按照環評文件及批復的要求落實了污染防治及生態保護措施;根據安徽環能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攪拌站搬遷臨時過渡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具備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該項目通過環保竣工驗收。
六、后續要求
1、規范物料大棚管理,物料堆放不得超出大棚;
2、規范固體廢物管理,一般固廢分類堆場于一般固廢堆存場所,危險廢物分類堆場于危廢暫存庫,定期對固廢進行處理,危險廢物不得超期處置,建立和完善固體廢物管理制度和臺賬;
3、生產過程管理采取全封閉控制,控制進出料時間,減少廢氣的無組織排放。
4、健全環境管理制度,加強對各類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對各個廢氣排放口統一設置規范化標識。
5、按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819-2017)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定期開展環境監測。
七、驗收人員信息
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攪拌站搬遷臨時過渡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會單位有: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銅陵市義安區生態環境分局、銅陵市義安區環境監察大隊、安徽環能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及專家共計10名代表(具體名單附后)。
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安徽天城市政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攪拌站搬遷臨時過渡項目竣工環境環保驗收報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