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petroleum refining industry
( GB 31570-2015 2015-07-01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石油煉制工業的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石油煉制工業企業及其生產設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石油煉制工業企業排放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相應的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配套的動力鍋爐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標準為首次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