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和《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8號),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范金屬鑄造工業等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現批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金屬鑄造工業》等五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金屬鑄造工業》(HJ1115-2020)
二、《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業》(HJ1116-2020)
三、《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鐵合金、電解錳工業》(HJ1117-2020)
四、《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儲油庫、加油站》(HJ 1118-2020)
五、《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
以上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www.mee.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20年3月4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環境標準研究所,各標準承擔單位。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3月9日印發